關於二手船的估價觀念

最近發現因為地域性問題,有的人對船的估價是折舊再算的,新船下水先打八折,過一年在折八折,然後有星星就賣不掉了。
之前某次散打時:
“我本地剛好有飛燕你要不要?”
“喔好啊直接…”
“這是有星星的好好珍惜喔”
“…可不可以換給我新的”

軍團辦活動時大家在準備抽獎:
“要不要我把我有星星的海軍巡洋捐出來,像是功勳船的概念?”
“…不要拉你那重大事故船誰要阿,都馬要新的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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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有没有人实验过
把一艘有星星的旧船右键打包之后星星在不在?

如果在,那么把这一艘有星星的船和其他多个新船在打包后合并
再一一拆开,能找到这艘旧船么?

拆了就沒了